本实用新型涉及物理教学中的教学实验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的高中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教育阶段的物理教学过程中,涉及摩擦等基础物理知识的教学部分,缺乏相关教学装置进行实验操作和效果演示;传统摩擦取火设备过于简陋,实验过程中容易误伤手掌并且摩擦效率较低。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手摇式摩擦取火装置,以丰富教学过程中的装备的种类,并且此装置能够在增加摩擦效率的同时避免误伤手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了一种手摇式摩擦取火装置。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摩擦取火装置,采用“手摇式”的方法进行摩擦取火;
所述“手摇式”是通过手柄摇杆做圆周旋转运动,带动支承轴ii、支撑轴i及锥齿轮传动,实现钻木主杆在木板表面旋转,与木板产生摩擦实现钻木取火;所述锥齿轮传动包括大锥齿轮、小锥齿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箱体左右两侧面下端开有长槽,长槽的高度略大于木板的宽度便于木板插入,其高度等于木板榫头宽度,并且能让木板随弹簧的回弹而向上位移;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箱体下端预留有空间放置可燃物,在火星落下时随即开始引燃;且箱体只有三面,可以从正面观察到旋转摩擦过程和摩擦起火过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木板两端铣成榫头,榫头两侧为圆弧状,便于木板垂直插入长槽后旋转90°。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支承轴i下端开有一个方孔,而钻木主杆上端制成与其契合的方截面,从而实现钻木主杆的周向固定;支承轴i与小锥齿轮用键连接来保证支承轴i的周向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木板在预留孔附近开有贯通的槽口,能够使钻木主杆更顺利的持续旋转,并且能够使所需的火星整块掉落而不被碾碎。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大锥齿轮能与小锥齿轮、支承轴i、支承轴ii组成一个锥齿轮传动系统,能够提高传动效率,实现较大的传动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弹簧为一压缩弹簧,能够给钻木主杆提供一个向上的正压力,不需要额外施加正压力;并且随着木板的消耗,弹簧会逐渐回弹,使得木板与钻木主杆始终保持接触并且正压力的大小和方向保持不变。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轴承支座能保证摩擦取火过程中支承轴i不会晃动,使传动结构能够保持稳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轴承i能够保证摩擦取火过程中支承轴i不会发生轴向位移;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轴承ii能够保证支承轴ii不会发生轴向位移;所述套筒和支承轴ii的轴肩部分能够保证大锥齿轮不发生轴向位移;支承轴ii与大锥齿轮用键连接来保证大锥齿轮的周向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手柄摇杆能通过旋转运动,带动大锥齿轮、小锥齿轮转动,能使钻木主杆旋转与木板产生摩擦,进行钻木取火。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如下:
本实用新型的摩擦取火装置操作方式更为便捷;
本实用新型的摩擦取火装置通过手柄摇杆来进行摩擦取火,摒弃了传统钻木取火方式中的用手掌来回搓动木棒,减少了工作量,也能避免传统实验过程中误伤手掌。
本实用新型的摩擦取火装置中的锥齿轮增速传动结构能提供较大的传动比,在相同的时间内使钻木主杆的旋转圈数显著增加,从而提高摩擦取火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a向剖视图。
图中:1箱体、2套筒、3大锥齿轮、4小锥齿轮、5弹簧、6木板、7钻木主杆、8轴承支座、9轴承i、10支承轴i、11手柄摇杆、12轴承端盖、13支承轴ii、14轴承ii。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参见图1,将木板6从箱体1左右两侧长槽处垂直插入后并旋转九十度,使其平放在弹簧5上表面后,向下挤压木板6到合适位置,然后将钻木主杆7上端插入支承轴i10中,使其下端与木板6上预留孔对心,转动手柄摇杆11,通过锥齿轮传动增速传动,带动钻木主杆7快速旋转,与木板6之间产生相对运动,实现摩擦取火,并且在摩擦取火过程中,随着木板6的损耗,弹簧5会逐渐回弹,保证木板6始终与钻木主杆7接触,使摩擦取火过程始终顺利进行。
1.一种手摇式摩擦取火装置,包括箱体(1)、套筒(2)、大锥齿轮(3)、小锥齿轮(4)、弹簧(5)、木板(6)、钻木主杆(7)、轴承支座(8)、轴承i(9)、支承轴i(10)、手柄摇杆(11)、轴承端盖(12)、支承轴ii(13)、轴承ii(14),其特征是:将木板(6)从箱体(1)左侧或右侧长槽处垂直插入后并旋转九十度,使其平放在弹簧(5)上表面后,向下挤压木板(6)到合适位置,然后将钻木主杆(7)上端插入支承轴i(10)中,使其下端与木板(6)上预留孔对心,小锥齿轮(4)位于支承轴i(10)顶端并用键实现其周向固定;大锥齿轮(3)置于支承轴ii(13)中部,并用键实现其周向固定;手柄摇杆(11)安装于支承轴ii(13)的端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式摩擦取火装置,其特征是木板(6)两端铣成榫头,榫头两侧为圆弧状,便于木板(6)垂直插入长槽后旋转9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式摩擦取火装置,其特征是箱体(1)左右两侧面下端开有长槽,长槽的高度略大于木板(6)的宽度,便于木板(6)插入,其高度等于木板榫头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式摩擦取火装置,其特征是支承轴i(10)下端开有一个方孔,而钻木主杆(7)上端制成与其契合的方截面,从而实现钻木主杆(7)的周向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式摩擦取火装置,其特征是弹簧(5)为压缩弹簧,能够给木板(6)提供持续向上的正压力以保持木板(6)与钻木主杆(7)始终贴合。
技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