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专利2022-11-15  70


本申请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设备的功能也越来越齐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用户可以通过电子设备听音乐,看视频等。

相关技术中,电子设备包括壳体、耳机和触控笔,壳体上开设有耳机孔和触控笔孔,在使用耳机时,可以将耳机插入耳机孔中,在使用触控笔时,可以将触控笔从触控笔孔中取出。

在实现本申请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相关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由于壳体上针对耳机和触控笔分别开设有耳机孔和触控笔孔,导致壳体上开孔的数量较多,降低了壳体的强度,使得壳体的使用寿命可能减少。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能够解决相关技术中壳体上开孔的数量较多,降低了壳体的强度,使得壳体的使用寿命可能减少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是这样实现的: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壳体;

所述壳体上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被配置为容纳触控笔和耳机,所述触控笔的直径与所述耳机的直径均小于所述第一通孔的孔径,所述第一通孔的孔径为3.5毫米。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由于壳体上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被配置为容纳触控笔和耳机,触控笔的直径与耳机的直径均小于第一通孔的孔径,第一通孔的孔径为3.5毫米,因此,在使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时,触控笔和耳机可以共用壳体上的第一通孔,从而避免在壳体上分别针对触控笔和耳机设置两个通孔,从而可以提高壳体的强度,延长电子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而提高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表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爆炸图;

图2表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壳体的示意图;

图3表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插座的示意图;

图4表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笔体的示意图;

图5表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笔帽的示意图;

图6表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触控笔插入插座的示意图;

图7表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耳机插入笔体的示意图;

图8表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笔体插入插座的示意图;

图9表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耳机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壳体;20:触控笔;30:耳机;40:插座;21:笔体;22:笔帽;31:第二卡槽;41:导电件;211:凹槽;221:第一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应理解,说明书通篇中提到的“一个实施例”或“一实施例”意味着与实施例有关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包括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在整个说明书各处出现的“在一个实施例中”或“在一实施例中”未必一定指相同的实施例。此外,这些特定的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任意适合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

参照图1,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爆炸图,参照图2,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壳体的示意图。如图1和图2所示,该电子设备包括:壳体10。

壳体10上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被配置为容纳触控笔20和耳机30,触控笔20的直径与耳机30的直径均小于第一通孔的孔径,第一通孔的孔径为3.5毫米。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由于壳体10上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被配置为容纳触控笔20和耳机30,触控笔20的直径与耳机30的直径均小于第一通孔的孔径,第一通孔的孔径为3.5毫米,因此,在使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时,触控笔20和耳机30可以共用壳体10上的第一通孔,从而避免在壳体10上分别针对触控笔20和耳机30设置两个通孔,从而可以提高壳体10的强度,延长电子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而提高用户体验。

需要说明的是,当第一通孔容纳触控笔20和耳机30时,触控笔20可以穿过第一通孔,位于壳体10的内部,之后将耳机30插入触控笔20中。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参照图3,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插座的示意图,如图1和图3所示,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插座40。插座40上设置有第二通孔,插座40设置在壳体10的内壁上,且插座40位于第一通孔的孔口,第一通孔的中轴线和第二通孔的中轴线共线。

由于插座40上设置有第二通孔,插座40设置在壳体10的内壁上,插座40位于第一通孔的孔口,且第一通孔的中轴线和第二通孔的中轴线共线,因此,在将触控笔20通过壳体10上的第一通孔插入壳体10的内部时,触控笔20也会穿过插座40,从而插座40可以对触控笔20起到一定的固定作用,避免触控笔20在壳体10内部可能出现晃动的问题。在将耳机30通过壳体10的第一通孔插入壳体10的内部时,耳机30会穿过第一通孔之后进入插座40,插座40也会对耳机30起到固定作用,避免耳机30进入壳体10内部的部分由于没有固定而出现晃动的问题。也即是,通过在插座40上开设第二通孔,且将插座40设置在壳体10的内壁上,插座40位于第一通孔的孔口,可以分别对触控笔20和耳机30起到固定作用,避免耳机30和触控笔20在插入第一通孔之后可能出现晃动的问题。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第二通孔的孔壁上设置有导电件41。

当第二通孔的孔壁上设置有导电件41,在将耳机30插入第一通孔之后,耳机30至少部分的可以嵌入第二通孔中,此时,导电件41可以与耳机30接触,使得耳机30可以接收到电子设备中的音频信息,从而可以通过耳机30收听电子设备中的音频信息。也即是,通过在第二通孔的孔壁上设置导电件41,可以在耳机30插入第一通孔并嵌入在插座40中的第二通孔中时,通过导电件41将电子设备中的音频信息传递至耳机30,使得耳机30可以收听电子设备中的音频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电子设备中的音频信息可以是电子设备中预先存储的音频信息,还可以是电子设备从服务器获取的音频信息。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导电件41可以为金属弹片,当导电件41为金属弹片时,在将耳机30插入第一通孔,且耳机30嵌入插座40的第二通孔中时,金属弹片可以抵持在耳机30上,给耳机30施加压力,避免耳机30从第一通孔中掉出。当然,导电件41还可以为其他类型,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限定。

另外,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导电件41的数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定,比如,导电件41的数量可以为两个,导电件41的数量还可以为3个,对于导电件41的数量,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限定。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触控笔20可以包括笔体21,笔体21为筒状结构。

由于笔体21为筒状结构,因此,在笔体21插入第一通孔之后,可以将耳机30插入笔体中,使得耳机30与笔体21可以同时位于第一通孔中。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触控笔20还可以包括笔帽22,笔帽22与笔体21可拆卸地连接。

由于笔体21与笔帽22可拆卸连接,因此,在将触控笔20插入第一通孔之后,可以将笔帽22从笔体21上拆卸下来,之后在将耳机30插入第一通孔中时,可以将耳机30插入笔体21中。并且,在笔帽22与笔体21连接时,在将触控笔20插入第一通孔之后,笔帽22还可以避免杂质进入笔体21中。也即是,笔体21与笔帽22可拆卸连接时,在将笔帽22与笔体21分离之后,可以将耳机30插入笔体21中,使得触控笔20与耳机30可以同时位于第一通孔中。在笔帽22与笔体21连接时,可以避免杂质进入笔体21。

另外,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笔体21与笔帽22可拆卸连接的连接方式可以为:笔帽22嵌入在笔体21中,且笔体21的内壁上设置有第一螺纹,笔帽22上设置有第二螺纹,第一螺纹和第二螺纹啮合。也即是,在需要将笔体21与笔帽22连接时,可以旋转笔帽22使得笔帽22嵌入笔体21中,在需要将笔体21与笔帽22分离时,可以旋转笔帽22,使得笔帽22与笔体21分离。

当然,笔体21与笔帽22可拆卸连接的连接方式还可以为其他方式,比如,笔体21上设置弹性凸台,笔帽22上设置卡槽,在将笔帽22嵌入在笔体21中时,弹性凸台可以嵌入卡槽中,在将笔帽22从笔体21中取出时,弹性凸台可以从卡槽中离开。对于笔体21与笔帽22可拆卸连接的连接方式,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限定。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参照图4,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笔体的示意图,如图4所示,笔体21的第一端的筒壁沿笔体21的轴向方向开设有凹槽211,笔体21的第一端为与笔帽22可拆卸连接的一端。

由于笔体21的第一端的筒壁沿笔体21的轴向方向开设有凹槽211,因此,在将笔体21插入第一通孔且笔体21穿过插座40上的第二通孔位于壳体10的内部中的过程中,导电件41位于凹槽211中使得导电件41可以相对于笔体21移动,即在插入笔体21的过程中,笔体21上的凹槽211可以对导电件41起到避让作用,避免在插入笔体21的过程中,笔体21与导电件41相互摩擦,造成笔体21和导电件41的磨损。也即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在笔体21的第一端的筒壁沿笔体21的轴向方向开设凹槽211,可以在将触控笔20插入第一通孔中使得触控笔20位于壳体10的内部时,避免触控笔20的笔体21与导电件41相互摩擦从而导致触控笔20的笔体21与导电件41磨损,从而可以提高导电件41和触控笔20的使用寿命。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凹槽211的数量可以与导电件41的数量相同,当然,凹槽211的数量还可以与导电件41的数量不同,此时,多个导电件41可以同时位于同一个凹槽211中,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限定。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参照图5,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笔帽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笔帽22上可以开设有第一卡槽221。

由于笔帽22上开设有第一卡槽221,因此,若将笔体21插入第一通孔且笔体21穿过第二通孔,使得笔体21位于壳体10的内部时,此时,若将笔帽22嵌入在笔体21中,在笔帽22达到笔体21的预设位置之后,插座40上的第二通孔中的导电件41便可以位于第一卡槽221,避免笔帽22挤压导电件41。若将笔体21与笔帽22连接之后,将笔体21和笔帽22同时插入第一通孔,此时,导电件41可以位于第一卡槽221中,避免笔帽22挤压导电件41。也即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在笔帽22上开设第一卡槽221,在使得笔帽22位于第一通孔且嵌入第二通孔中时,可以使得导电件41位于第一卡槽221中,避免笔帽22对导电件41造成挤压作用,从而影响导电件41的使用寿命。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导电件41的数量可以与第一卡槽221的数量相同,当然,导电件41的数量还可以与第一卡槽221的数量不同,此时,多个导电件41可以位于同一个第一卡槽221中,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限定。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参照图6,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触控笔插入插座的示意图,参照图7,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耳机插入笔体的示意图,参照图8,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笔体插入插座的示意图,如图6、图7和图8所示,第二通孔的孔径可以大于笔体21的外径,笔体21的内径可以大于笔帽22的直径。

当第二通孔的孔径大于笔体21的外径时,在将笔体21插入第一通孔并使得笔体21穿过第二通孔位于壳体10的内部时,便于笔体21穿过第二通孔。当笔体21的内径大于笔帽22的直径,可以便于将笔帽22嵌入在笔体21中。也即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将第二通孔的直径设置为大于笔体21的外径,可以便于触控笔20插入第一通孔并位于壳体10的内部,通过将笔体21的直径设置为大于笔帽22的直径,可以便于笔帽22嵌入在笔体21中。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通孔的孔径可以与第二通孔的孔径相等,第一通孔的孔径还可以大于第二通孔的孔径,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限定。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二通孔的孔径,笔体21的外径,笔体21的内径以及笔帽22的直径,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定,例如,第二通孔的孔径可以为3.4毫米,笔体21的外径可以为3.3毫米,笔体21的内径可以为3.25毫米,笔帽22的直径可以为3.5毫米,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限定。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参照图9,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耳机的示意图,如图9所示,耳机30包括耳机30头,耳机30头上可以设置有第二卡槽31。

当耳机30头上设置有第二卡槽31时,在将耳机30插入第一通孔中且使得耳机30头位于插座40的第二通孔中时,此时,第二通孔中的导电件41便可以嵌入第二卡槽31,与第二卡槽31的槽壁抵持,使得耳机30头可以与电子设备接通,进而可以使得可以通过耳机30接收电子设备中的音频信息。也即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在耳机30头上设置第二卡槽31,可以便于耳机30头与电子设备接通。

例如,当导电件41的数量为3个时,三个导电件41可以分别传递音频信息的左声道,右声道,还可以接地,即当三个导电件41均嵌入在耳机头上的第二卡槽31中,此时,音频信息便可以通过导电件41传递至耳机30中。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二卡槽31可以沿耳机30头的周向设置在耳机30头的外壁上,且第二卡槽31的槽宽可以与导电件41相适配。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耳机30头的直径可以与笔帽22的直径相等,当然,耳机30头的直径也可以与笔帽22的直径不相等,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限定。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笔体21的外壁沿笔体21的轴向方向设置有凸台,插座40的第二通孔的孔壁沿第二通孔的中轴线方向设置有第三卡槽,凸台与第三卡槽相适配。

当笔体21的外壁沿笔体21的轴向方向设置有凸台,插座40的第二通孔的孔壁沿第二通孔的中轴线方向设置有第三卡槽时,在将笔体21插入第一通孔中并使得笔体21穿过第二通孔位于壳体10的内部时,可以使得凸台位于第三卡槽中,之后给笔体21施加压力使得笔体21穿过第二通孔,且在笔体21穿过第二通孔时,第三卡槽可以给凸台起到阻挡作用,避免在插入笔体21的过程中,笔体21出现旋转不利于笔体21插入的情况出现。并且,在笔体21位于壳体10的内部中时,第三卡槽同样可以对凸台起到阻挡作用,避免笔体21在壳体10的内部旋转。

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主板,主板设置在壳体10的内部。当电子设备中包括主板时,主板可以对电子设备起到控制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主板可以为印制电路板。另外,当电子设备包括主板时,第二通孔中的导电件41可以与主板电连接,从而使得在将耳机30插入第一通孔,并使得耳机头位于第二通孔中时,导电件41可以将主板上的音频信息传递至耳机中。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车载终端、可穿戴设备、以及计步器等。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由于壳体上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被配置为容纳触控笔和耳机,触控笔的直径与耳机的直径均小于第一通孔的孔径,第一通孔的孔径为3.5毫米,因此,在使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时,触控笔和耳机可以共用壳体上的第一通孔,从而避免在壳体上分别针对触控笔和耳机设置两个通孔,从而可以提高壳体的强度,延长电子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而提高用户体验。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尽管已描述了本申请实施例的可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可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申请实施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最后,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与另一个实体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物品或者终端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要素的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对本申请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申请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申请的原理及实现方式,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技术特征:

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壳体;

所述壳体上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被配置为容纳触控笔和耳机,所述触控笔的直径与所述耳机的直径均小于所述第一通孔的孔径,所述第一通孔的孔径为3.5毫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笔包括笔体,所述笔体为筒状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笔还包括笔帽;

所述笔帽与所述笔体可拆卸地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笔体的第一端的筒壁沿所述笔体的轴向方向开设有凹槽,所述笔体的第一端为与所述笔帽可拆卸连接的一端。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笔帽上开设有第一卡槽。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笔帽嵌入在所述笔体中,且所述笔体的内壁上设置有第一螺纹,所述笔帽上设置有第二螺纹,所述第一螺纹和所述第二螺纹啮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插座;

所述插座上设置有第二通孔,所述插座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内壁上,且所述插座位于所述第一通孔的孔口,所述第一通孔的中轴线和所述第二通孔的中轴线共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孔的孔壁上设置有导电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件为金属弹片。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包括耳机头,所述耳机头上设置有第二卡槽。

技术总结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壳体。壳体上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被配置为容纳触控笔和耳机,触控笔的直径与耳机的直径均小于第一通孔的孔径,第一通孔的孔径为3.5毫米。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由于壳体上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被配置为容纳触控笔和耳机,触控笔的直径与耳机的直径均小于第一通孔的孔径,第一通孔的孔径为3.5毫米,因此,在使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时,触控笔和耳机可以共用壳体上的第一通孔,从而避免在壳体上分别针对触控笔和耳机设置两个通孔,从而可以提高壳体的强度,延长电子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而提高用户体验。

技术研发人员:安邦军;陈凯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10.22
技术公布日: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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