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方法以及装置与流程

专利2024-07-31  59


本申请属于移动通讯领域,涉及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方法以及装置。



背景技术:

当今手机的使用已经极度普及,同时衍生出多种的支付方式,比如向第三方发送短信来支付服务费用,但是通过短信来扣费成为了很多不法之徒进行营利的手段,他们通过一些手段操控用户的手机向外发送短信,从而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扣取用户的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在现有技术中,无法有效地避免手机被暗中操控从而向外发送短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方法以及装置,以解决在现有技术中,无法有效地避免手机被暗中操控从而向外发送短信的技术问题。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该方法包括:获取短信发送请求;在确定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判断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其中,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包括,短信内容和/或目标号码符合预设条件;在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拦截短信发送请求。

进一步地,确定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包括:根据短信发送请求的目标号码确定是否包括预设号码字段;和/或根据短信发送请求的发送内容确定是否包括预设短信内容。

进一步地,方法包括:在确定移动终端没有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生成短信预警信息。

进一步地,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包括:在检测到移动终端处于灭屏和/或锁屏状态的情况下,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

进一步地,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包括:在检测到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的情况下,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

进一步地,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包括:在检测到移动终端的屏幕没有发生触控的情况下,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

进一步地,方法还包括:将短信发送请求存储至短信黑名单,其中,在接收到第一短信发送请求时,检测到第一短信发送请求与短信发送请求相匹配的情况下,将第一短信发送请求进行拦截。

进一步地,检测到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包括:获取移动终端的短信应用的埋点记录;基于埋点记录确定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

进一步地,基于埋点记录确定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包括:根据埋点记录得到移动终端的语音助手的运行记录和/或移动终端的屏幕的触控记录;基于移动终端的语音助手的运行记录和/或移动终端的屏幕的触控记录确定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装置,装置应用于移动终端,装置包括: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短信发送请求;判断单元,用于在确定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判断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其中,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包括,短信内容和/或目标号码符合预设条件;拦截单元,用于在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拦截短信发送请求。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方法以及装置,该方法包括:应用于移动终端,该方法包括:获取短信发送请求;在确定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判断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其中,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包括,短信内容和/或目标号码符合预设条件;在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拦截短信发送请求。解决了在现有技术中,无法有效地避免手机被暗中操控从而向外发送短信的技术问题。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申请。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一的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2-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一的可选的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方法的示意图;以及

图7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二的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申请所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本方案提供了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该方法可以包括:

步骤s11,获取短信发送请求。

步骤s13,在确定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判断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其中,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包括,短信内容和/或目标号码符合预设条件;

步骤s15,在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拦截短信发送请求。

具体的,在本方案中,上述移动终端可以为手机等能够发送短信的移动终端设备,下面以手机为例,手机可以通过系统短信发送接口获取到短信发送请求,短信发送请求可以包括短信内容以及目标号码,手机可以通过短信内容和/或目标号码来判断手机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在确定手机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对短信发送请求进行拦截,在本方案中,在确定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再确定手机发生非正常操作,最后对上述符合预设条件的短信发送请求进行拦截。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非正常操作可以是手机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的操作,比如被第三方植入木马,入侵等方式,上述入侵、植入的方式可以通过hook系统接口或者直接获得root权限的方式直接控制系统级接口来发送短信的操作,本方案在确定手机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直接对短信发送请求进行拦截。因此,本方案解决了在现有技术中,无法有效地避免手机被暗中操控从而向外发送短信。

需要说明的是,本方案是先判断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之后,本方案才在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对符合预设条件的短信发送请求进行拦截,即本方案不是直接针对所有的短信发送请求进行拦截,而是针对符合预设条件的短信发送请求才进一步考虑是否进行拦截,该预设条件,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比如将扣费短信的判定条件作为上述预设条件,即在该短信发送请求是关于扣费短信发送请求的情况下,再考虑是否拦截,可以更加准确、高效的拦截短信发送请求。

可选的,步骤s13中确定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的步骤包括:

步骤s131,根据所述短信发送请求的目标号码确定是否包括预设号码字段;和/或根据所述短信发送请求的发送内容确定是否包括预设短信内容。

具体的,在本方案中,下面仍以手机为例,手机可以通过系统短信发送接口获取到短信发送请求,上述短信发送请求中包含目标号码(目标发送号码)以及短信内容,本方案可以根据上述目标号码和/或短信内容(即短信的发送内容)来判断该短信发送请求是否为扣费短信发送请求,例如,在上述短信内容中包括预设短信内容,比如只包含数字和字母且字符数为十个字符以内,和/或短信的目标号码包括预设号码字段(比如106等),本方案则确定上述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运营商扣费接口一般为106或者商用号码开头,与个人用的13/14/15/16/17/18等开头的号码有明显的区别。假如非个人号码的开头判断为商用接口开头,扣费短信可能性增加,如果再加上短信内容符合上述只包含数字和字母且字符数为十个字符以内的情况下,本方案则确定该短信为扣费短信。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方案中,在确定短信符合预设条件(比如是扣费短信)基础上,本方案则继续确定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下面仍以移动终端中的手机为例,上述非正常操作可以为手机被暗中控制进行操作,比如非人为操作,本方案可以在系统短信接口中加入判断非人为发送识别功能,只要调用短信系统接口都进行此校验,防止跳过界面直接用系统接口发送短信。在移动终端发生非人为操作的情况下,本方案则直接对上述扣费短信进行拦截,禁止其的发送,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手机存在被第三方植入木马,入侵等方式,上述入侵、植入的方式可以通过hook系统接口或者直接获得root权限的方式直接控制系统级接口来发送短信,这种方式用户是不可知的,存在偷偷发送扣费短信的非人为行为(即非正常操作行为)。因此,本方案解决了在现有技术中,无法有效地避免被暗中扣费的现象发生的技术问题。

可选的,如图2所示,在步骤s15之后,本方案提供的方法还可以包括:

步骤s16,在移动终端没有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生成短信预警信息。

具体的,在确定移动终端没有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本方案则生成短信预警信息来提示用户该短信可能是扣费短信。

可选的,结合图3,步骤s15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包括:

步骤s151,在检测到移动终端同时处于灭屏以及锁屏状态的情况下,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

具体的,本方案如果检测到移动终端同时处于灭屏以及锁屏的状态,本方案则确定上述移动终端发生了非正常操作,并将扣费短信进行拦截。

可选的,结合图3,步骤s15确定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包括:

步骤s152,在检测到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的情况下,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

具体的,如果本方案检测到短信应用中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比如针对短信界面的点击操作或者触控操作),本方案则确定上述移动终端发生了非正常操作,并将扣费短信进行拦截。

可选的,结合图3,步骤s15确定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包括:

步骤s153,在检测到移动终端的屏幕没有发生触控的情况下,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

具体的,为防止使用按键精灵等模拟操作点击界面,增加硬件的触屏坐标记录,如果硬件(即上述屏幕)没有发送按键区域的点击记录,判断为非人为操作。直接从硬件层面杜绝非人为暗中发送扣费短信情况。

可选的,结合图4,在步骤s15拦截短信发送请求之后,方法还包括:

步骤s17,将短信发送请求存储至短信黑名单,其中,在接收到第一短信的发送请求时,检测到第一短信发送请求与短信发送请求相匹配的情况下,将第一短信发送请求进行拦截。

具体的,拦截短信后,可将短信发送请求对应的目标号码和内容存储至黑名单,等下次再次获取到新的短信发送请求(即上述第一短信发送请求)时,本方案直接将新短信通黑名单上的内容进行比对,如果检测到第一短信的短信号码以及短信内容存在于短信黑名单的情况下,直接将第一短信进行拦截。可选的,本方案也可以将拦截短信后对应的目标号码和内容发回服务器做大数据分析和录入,同时定时更新手机本地识别数据库,提高对目标号码和内容的识别率。

可选的,结合图5,步骤s152检测到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包括:

步骤s1521,获取移动终端的短信应用的埋点记录。

步骤s1522,基于埋点记录确定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

具体的,本方案可以预先在短信应用中设置操作埋点从而记录针对短信应用的操作记录,如果没有针对短信应用的操作比如点击操作界面,就不会有操作记录。

可选的,步骤s1522,基于埋点记录确定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包括:

步骤s15221,根据所述埋点记录得到所述移动终端的语音助手的运行记录和/或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的触控记录。

步骤s15222,基于所述移动终端的语音助手的运行记录和/或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的触控记录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

具体的,在本方案中,该语音助手可以为“siri语音助手”或者是“小爱同学”,本方案可以从埋点记录中来得到移动终端的语音助手的运行记录,通过该运行记录可以判定语音助手的开启时间,如果从埋点记录中确定了在短信发送请求生成的时刻语音助手开启了,那说明在发生短信发送请求的时候,是用户自己针对移动终端进行操控,存在短信的操作记录,不存在非正常操作,如果从埋点记录中确定了在短信发送请求生成的时候语音助手并未开启,那说明在发生短信发送请求的时候用户没有针对手机进行操作,手机不存在短信的操作记录,则说明发生了非正常操作。本方案可以从埋点记录中来得到移动终端的屏幕被触控的记录,比如触控时间以及屏幕被触控的坐标等,如果通过埋点记录确定在短信发送请求生成的时刻移动终端屏幕被触控过,那说明在发生短信发送请求的时候,是用户自己针对移动终端进行操控,存在了短信操作记录,不存在非正常操作,如果从埋点记录中确定了在短信发送请求生成的时候移动终端屏幕没有被触控过,那说明在发生短信发送请求的时候用户没有针对手机进行操作,不存在短信的操作记录,手机发生了非正常操作。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基于移动终端的语音助手的运行记录判断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或者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的触控记录来确定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是本方案的可选的实施例,本方案也可以同时根据移动终端的语音助手的运行记录和/或移动终端的屏幕的触控记录确定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

下面结合图6,介绍本方案的一种可选的实施例:

在发现为疑似扣费短信发送请求后,进行是否人为发送判断,本方案可以在系统短信接口中加入判断非人为发送识别功能,调用手机系统的接口,查看手机是否处于亮屏或者解锁状态,如果上述两项都是否的,则证明该短信是非人为发送的,本方案则拦截短信并且终止发送,如果上述两项没有同时处于否的情况,本方案则继续判定当前短信应用是否为显示状态,如果当前短信应用没有为显示状态,则本方案判定为非人为扣费短信,拦截短信并且终止发送,如果当前短信应用为显示的状态,本方案则继续查看短信应用的操作埋点是否有记录,如果没有记录,则本方案判定为非人为扣费短信,拦截短信并且终止发送,如果有记录的话,本方案则继续查看硬件触屏的坐标记录,并判断是否在短信发送按键坐标区域存在点击记录,需要说明的是,为防止使用按键精灵等模拟操作点击界面,增加硬件的触屏坐标记录,如果硬件没有发送按键区域的点击记录,判断为非人为操作。直接从硬件层面杜绝非人为暗中发送扣费短信情况。最后,如果以上判断都没问题,判定为人为操作,提示用户该短信可能是扣费短信。

实施例二

如图7所示,本方案提供了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装置,应用于移动终端,该装置客户包括:获取单元30,用于获取短信发送请求。判断单元32,用于在确定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判断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其中,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包括,短信内容和/或目标号码符合预设条件;拦截单元34,用于在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拦截短信发送请求。本方案通过上述多个单元,解决了无法有效地避免手机被暗中操控从而向外发送短信的技术问题。

以理解的是,上述各实施例中相同或相似部分可以相互参考,在一些实施例中未详细说明的内容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中相同或相似的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多”的含义是指至少两个。

应该理解,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当一个元件被称为“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此外,这里使用的“连接”可以包括无线连接;使用的措辞“和/或”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的任一单元和全部组合。

流程图中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任何过程或方法描述可以被理解为:表示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用于实现特定逻辑功能或过程的步骤的可执行指令的代码的模块、片段或部分,并且本申请的优选实施方式的范围包括另外的实现,其中可以不按所示出或讨论的顺序,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这应被本申请的实施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应当理解,本申请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组合来实现。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多个步骤或方法可以用存储在存储器中且由合适的指令执行系统执行的软件或固件来实现。例如,如果用硬件来实现,和在另一实施方式中一样,可用本领域公知的下列技术中的任一项或他们的组合来实现:具有用于对数据信号实现逻辑功能的逻辑门电路的离散逻辑电路,具有合适的组合逻辑门电路的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

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携带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包括方法实施例的步骤之一或其组合。

此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模块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模块中。上述集成的模块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所述集成的模块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也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

上述提到的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申请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申请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技术特征:

1.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短信发送请求;

在确定所述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其中,所述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包括,短信内容和/或目标号码符合预设条件;

在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拦截所述短信发送请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包括:

根据所述短信发送请求的目标号码确定是否包括预设号码字段;和/或

根据所述短信发送请求的发送内容确定是否包括预设短信内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确定所述移动终端没有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生成短信预警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处于灭屏和/或锁屏状态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没有发生触控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拦截所述短信发送请求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短信发送请求存储至短信黑名单,其中,

在接收到第一短信发送请求时,检测到所述第一短信发送请求与所述短信发送请求相匹配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短信发送请求进行拦截。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包括:

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短信应用的埋点记录;

基于所述埋点记录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埋点记录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包括:

根据所述埋点记录得到所述移动终端的语音助手的运行记录和/或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的触控记录;

基于所述移动终端的语音助手的运行记录和/或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的触控记录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短信操作记录。

10.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应用于移动终端,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短信发送请求;

判断单元,用于在确定所述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其中,所述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包括,短信内容和/或目标号码符合预设条件;

拦截单元,用于在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拦截所述短信发送请求。

技术总结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短信发送请求的处理方法以及装置,该方法包括:应用于移动终端,该方法包括:获取短信发送请求;在确定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判断移动终端是否发生非正常操作,其中,短信发送请求符合预设条件包括,短信内容和/或目标号码符合预设条件;在确定移动终端发生非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拦截短信发送请求。解决了在现有技术中,无法有效地避免手机被暗中操控从而向外发送短信的技术问题。

技术研发人员:黄悦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12.25
技术公布日: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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