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座椅,特别是用于自动地驾驶机动车辆的车辆座椅,该车辆座椅具有座椅子结构和铰接到座椅子结构的靠背,座椅子结构具有基座、座椅框架和调节运动系统,其作用在基座和座椅框架之间,用于执行高度调节功能并将座椅框架和靠背移动到倾斜位置,其中,调节运动系统是具有第一前连杆、第二前连杆和后连杆的五杆运动系统的形式,其中,第一前连杆围绕第一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基座,第二前连杆围绕第二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第一前连杆,第二前连杆围绕第三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座椅框架,后连杆围绕第四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座椅框架,后连杆围绕第五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基座,其中,车辆座椅具有用于执行高度调节功能的第一致动驱动器,并且具有用于将座椅框架和靠背移动到倾斜位置的第二致动驱动器,其中,为了通过第二致动驱动器将座椅框架和靠背移动到倾斜位置,第二前连杆和座椅框架之间的角度是可变的。
背景技术:
1、de 10 2018 122 198 a1公开了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特别是用于机动车辆座椅的致动驱动器,其具有电动机,该电动机具有输出轴;齿轮机构,其具有主轴螺母和齿轮机构壳体,并且连接到输出轴;其具有与主轴螺母接合的主轴,并具有至少部分地包围齿轮机构壳体的保持构件。
2、wo 2020/207835 a1公开了一种具有高度调节运动系统的车辆座椅,该高度调节运动系统在沿横向方向彼此偏移布置的两个座椅侧中的每一个处分别具有四杆装置和调节臂,两个四杆装置中的每个都具有基座、侧部、前连杆和后连杆,其用作四杆装置的齿轮机构构件,其中第一旋转铰接结构将基座可枢转地连接到后连杆,第二旋转铰接结构将后连杆可枢转地连接到侧部,第三旋转铰接结构将侧部可枢转地连接到前连杆,第四旋转铰接结构将前连杆可枢转地连接到基座,其中两个四杆装置中的每一个都可由两个调节臂中的一个调节,其中,具有精确一个齿轮机构电机的驱动装置驱动两个调节臂。
3、wo 2020/114946 a1公开了一种用于车辆座椅的纵向调节器,该车辆座椅具有至少一个轨道对,该轨道对具有座椅轨道和地板轨道,座椅轨道可以连接到车辆座椅,地板轨道可以连接到车辆地板,座椅轨道在地板轨道上沿纵向方向可位移地被引导。纵向调节器具有用于相对于地板轨道在纵向方向上调节座椅轨道的驱动装置,其中驱动装置具有固定到地板轨道或座椅轨道的主轴、经由螺纹接合支撑在主轴上的可旋转的主轴螺母和主动连接到主轴螺母以驱动主轴螺母的电动机。输出侧的电动机的输出轴与主轴平行。
4、de 198 08 235c1公开了一种车辆座椅,其具有座椅子结构和铰接到座椅子结构的靠背,座椅子结构具有基座、座椅框架和在基座和座椅框架之间起作用的调节运动系统,其中,调节运动系统为五杆运动系统的形式,其中调节运动系统具有第一前连杆、第二前连杆和后连杆,其中,第一前连杆围绕第一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基座,第二前联杆围绕第二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第一前连杆,第二前连杆围绕第三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座椅框架,后连杆围绕第四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座椅框架,并且后连杆围绕第五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基座,其中调节运动系统具有用于执行高度调节功能的第一致动驱动器,其中,为了提供座椅框架和靠背的角位置,第二前连杆和座椅框架之间的角度通过第二致动驱动器可改变。第一致动驱动器具有致动电机,该致动电机具有调节主轴。第二致动驱动器采用自锁旋转调节器的形式。
5、de 10 2008 053 475 a1公开了一种可调节的车辆座椅,其具有通过五杆运动系统调节倾斜度的座椅构件和可调节倾斜度并支撑在座椅构件中的靠背。在座椅构件的倾斜度改变期间,靠背角度被补偿,使得靠背始终具有不变的倾斜度,从而乘员可以在底部和大腿支撑的改变位置基本上保持他/她支撑的背部倾斜度。在一个实施例中,五杆运动系统的轴承元件呈连杆的形式,该连杆可以改变其长度,并且其长度可以通过电动调节系统,特别是电主轴驱动器来改变。
6、cn 1 13 212 258a和us2019/0 308 527a1也公开了一种具有五杆运动系统形式的调节运动系统的车辆座椅。
7、de 101 35 857c1公开了一种机动车辆座椅构件,其具有座椅框架和座椅内饰区域,该座椅内饰区域在倾斜度方面是可调节的,并且具有经由主轴和主轴螺母的电机驱动器,该主轴螺母以铰接方式支撑在可枢转的杠杆上。杠杆以旋转安全的方式连接到轴上,该轴相对于座椅构件横向延伸,轴上设置有致动区域,该致动区域相对于其枢转轴线径向偏移,并且以铰接方式连接到座椅内饰区域,该座椅内饰区域在倾斜度方面是可调节的。座椅构件的高度可通过四杆运动系统调节,该系统与可调节倾斜度的座椅内饰区域分开配置。
8、在自动驾驶的机动车辆中,车辆驾驶员在机动车辆运行期间不必或不必经常进行转向和/或制动和加速活动,而是可以独立于车辆驾驶员的动作来操作机动车辆。因此,在自动驾驶过程中,车辆驾驶员可以采取比传统车辆更舒适的姿势。de 10 2018 203 731 a1公开了一种车辆座椅,特别是用于自动驾驶机动车辆的座椅,该座椅可以处于倾斜位置,在该位置,座椅构件和靠背具有一定角度,该角度允许车辆乘员在自动驾驶操作期间部分地倾斜。在车辆座椅的直立位置,如果自动驾驶操作关闭,车辆驾驶员可以接管车辆的驾驶。
技术实现思路
1、技术问题
2、本发明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车辆座椅,特别是用于自动驾驶的机动车辆,其可以采取倾斜位置,在该位置中,座椅构件和靠背具有允许车辆乘员,特别是车辆驾驶员,特别是在自动驾驶操作期间,部分倾斜的角度。特别地,除了可以采取倾斜位置之外,车辆座椅还旨在具有座椅高度调节器,并且优选地还具有座椅表面倾斜调节器。
3、座椅表面倾斜可调节性和提供倾斜位置之间的差异涉及在座椅表面倾斜调节的情况下出现的座椅表面的倾斜角度的变化,而靠背的倾斜角度没有变化,而当采取倾斜位置时,座椅表面的倾斜角度和靠背的倾斜角度都出现了变化。
4、解决方案
5、根据本发明,该问题通过车辆座椅来解决,特别是用于自动地驾驶机动车辆的座椅,该车辆座椅具有座椅子结构和铰接到座椅子结构的靠背,座椅子结构具有基座、座椅框架和调节运动系统,其作用在基座和座椅框架之间,用于执行高度调节功能并将座椅框架和靠背移动到倾斜位置,其中,调节运动系统是具有第一前连杆、第二前连杆和后连杆的五杆运动系统的形式,其中,第一前连杆围绕第一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基座,第二前连杆围绕第二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第一前连杆,第二前连杆围绕第三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座椅框架,后连杆围绕第四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座椅框架,后连杆围绕第五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基座,其中,车辆座椅具有用于执行高度调节功能的第一致动驱动器,并且具有用于将座椅框架和靠背移动到倾斜位置的第二致动驱动器,其中,为了通过第二致动驱动器将座椅框架和靠背移动到倾斜位置,第二前连杆和座椅框架之间的角度是可变的,其中,第二致动驱动器具有电动机、齿轮机构、主轴螺母和主轴。
6、因为第二致动驱动器具有电动机、齿轮机构、主轴螺母和主轴,特别是可以省去用于提供第三旋转轴线的自锁旋转调节器。因此,第三旋转轴线可以定位在比现有技术更高的位置,从而可以实现座椅表面和靠背的倾斜角度的更大变化。第三旋转轴线可以由旋转轴承形成,该旋转轴承节省了结构空间,并且比例如在de 198 08 235c1中已知的车辆座椅中使用的自锁旋转调节器占用更少的结构空间。此外,第二致动驱动器作为主轴驱动器的配置提供了特别好的调节速度,具有低噪音和高强度。
7、第一前连杆的第一端部区域可以围绕第一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基座。第二前连杆的第一端部区域可以围绕第二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第一前连杆的第二端部区域。第二前连杆的第二端部区域可以围绕第三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座椅框架。后连杆的第一端部区域可以围绕第四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座椅框架。后连杆的第二端部区域可以围绕第五旋转轴线可枢转地铰接到基座。
8、第一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二旋转轴线的下方。第一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三旋转轴线的下方。第一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四旋转轴线的前方。第一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五旋转轴线的前方。
9、第二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三旋转轴线的下方。第二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四旋转轴线的前方。第二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五旋转轴线的前方。
10、第三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四旋转轴线的前方。第三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五旋转轴线的前方。第五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四旋转轴线的下方。
11、特别是为了执行高度调节功能,第一前连杆和基座之间的角度以及后连杆和基座之间的角度可以通过第一致动驱动器来改变。在这种情况下,第二前连杆和座椅框架之间的角度优选地保持恒定。
12、优选地,第二致动驱动器的主轴相对于第二旋转轴线偏心地铰接到第二前连杆。第二致动驱动器的主轴的端部区域可以相对于第二旋转轴线偏心地铰接到第二前连杆。第二致动驱动器的主轴可以相对于第二旋转轴线偏心地铰接到第一前连杆。第二致动驱动器的主轴可以沿着第二旋转轴线连接到第一前连杆和第二前连杆。优选地,第二致动驱动器的主轴相对于第三旋转轴线偏心地铰接到第二前连杆。
13、第二致动驱动器的主轴可以在第三旋转轴线下方铰接到第二前连杆。优选地,第二致动驱动器的主轴的端部区域在第三旋转轴线下方铰接到第二前连杆。结果,可以在第三旋转轴线和车辆座椅的乘员之间布置更多的内饰材料,从而可以提高座椅舒适性。
14、第三旋转轴线优选地布置在第二旋转轴线的前方,使得在过载的情况下,例如前端碰撞的情况下,第二旋转轴线远离车辆座椅的乘员的腿部,从而降低受伤的风险。
15、第三旋转轴线优选地布置在第一旋转轴线的前方。从而降低了受伤的风险,特别是对车辆座椅乘员脚部的伤害。
16、通过使第二旋转轴线和第三旋转轴线之间的间距大于第一旋转轴线与第二旋转轴线之间的间距,在过渡到倾斜位置期间可以实现特别大的倾斜角度。
17、第二致动驱动器的电动机和第二致动驱动器的齿轮机构可以完全布置在第三旋转轴线下方。与由自锁旋转调节器形成的第二致动驱动器相比,可以在第三旋转轴线和车辆座椅的乘员之间布置更多的内饰材料,从而可以提高座椅的舒适性。
18、当将座椅框架和靠背改变到倾斜位置时,座椅表面相对于竖直方向的倾斜角度可以改变与靠背相对于竖直方向的倾斜角度相同的量。
19、第一致动驱动器可以具有电动机和齿轮机构。第一致动驱动器可以具有电动机、齿轮机构、主轴螺母和主轴。第一主轴驱动器可以以角度可调的方式将后连杆和基座彼此连接。第一致动驱动器可以以角度可调的方式直接将后连杆和基座彼此连接,也就是说,不需要额外的齿轮机构构件的任何中间连接。第一致动驱动器的主轴可以在第四旋转轴线和第五旋转轴线之间可枢转地铰接到后连杆,其中第一致动驱动器的齿轮机构可以固定到基座上。
20、第一致动驱动器的电动机和/或第一致动驱动器的齿轮机构优选地布置在第四旋转轴线的前方,由此车辆座椅下方的脚部空间针对布置在车辆座椅后方的一排座椅的乘客进行了优化。
21、第二致动驱动器的主轴可以可枢转地铰接到连接管,该连接管相对于第三旋转轴线偏心地将两个前连杆彼此连接,其中第一致动驱动器的齿轮机构可以固定到座椅框架上。
22、特别是为了提供座椅表面倾斜调节器,座椅表面装饰载体可以可枢转地铰接到座椅框架上,特别是围绕第六旋转轴线。座椅表面装饰载体和座椅框架之间的角度可以通过第三致动驱动器调节。
23、第六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一旋转轴线的后面。第六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二旋转轴线的后面。第六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三旋转轴线的后面。第六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四旋转轴线的前方。第六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在第五旋转轴线的前方。
24、基座可能具有适配器。适配器可以形成或固定在纵向调节器形式的基座的座椅轨道上。纵向调节器可以具有至少一个座椅轨道和一个地板轨道,该地板轨道可以连接到车辆地板,并且座椅轨道在地板轨道上可移位地被引导。纵向调节器可以具有第四致动驱动器,用于使座椅轨道相对于地板轨道移位。
25、总之,换句话说,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具有放松功能的车辆座椅(整个车辆座椅围绕靠近地板的后轴线倾斜约20度),具有一个或两个主轴驱动器。高度调节驱动器可以以固定在轨道上的方式被支撑,并且只驱动后连杆,后连杆可以与之结合。两个驱动器优选地可以彼此独立地致动。作为本发明的结果,可以实现极低的块尺寸,特别是大约171mm。术语“块尺寸”旨在被理解为在车辆座椅相对于车辆地板的高度调节的最低位置与理论坐姿(也称为h(臀部)点)之间的间距,这是车辆特有的。
1.一种车辆座椅(100),特别是用于自动地驾驶机动车辆的车辆座椅,所述车辆座椅(100)具有座椅子结构(102)和铰接到所述座椅子结构(102)的靠背(104),所述座椅子结构(102)具有基座(110)、座椅框架(120)和调节运动系统(140),所述调节运动系统作用在所述基座(110)和所述座椅框架(120)之间,用于执行高度调节功能并将所述座椅框架(120)和所述靠背(104)移动到倾斜位置,其中,所述调节运动系统(140)是具有第一前连杆(142)、第二前连杆(144)和后连杆(146)的五杆运动系统的形式,其中,所述第一前连杆(142)围绕第一旋转轴线(i)可枢转地铰接到所述基座(110),所述第二前连杆(144)围绕第二旋转轴线(ii)可枢转地铰接到所述第一前连杆(142),所述第二前连杆(144)围绕第三旋转轴线(iii)可枢转地铰接到所述座椅框架(120),所述后连杆(146)围绕第四旋转轴线(iv)可枢转地铰接到所述座椅框架(120),所述后连杆(146)围绕第五旋转轴线(v)可枢转地铰接到所述基座(110),其中,所述车辆座椅(100),特别是所述调节运动系统(140),具有用于执行所述高度调节功能的第一致动驱动器(160),并且具有用于将所述座椅框架(120)和所述靠背(104)移动到所述倾斜位置的第二致动驱动器(170),其中,为了通过所述第二致动驱动器(170)将所述座椅框架(120)和所述靠背(104)移动到所述倾斜位置,所述第二前连杆(144)和所述座椅框架(20)之间的角度(α3)是可变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致动驱动器(170)具有电动机(172)、齿轮机构(174)、主轴螺母和主轴(17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致动驱动器(170)的主轴(176)相对于所述第二旋转轴线(ii)偏心地铰接到所述第二前连杆(144)。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致动驱动器(170)的主轴(176)相对于所述第三旋转轴线(iii)偏心地铰接到所述第二前连杆(144)。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旋转轴线(iii)布置在所述第二旋转轴线(ii)的前方。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旋转轴线(iii)布置在所述第二旋转轴线(ii)上方。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旋转轴线(iii)布置在所述第一旋转轴线(i)的前方。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旋转轴线(ii)和所述第三旋转轴线(iii)之间的间距大于所述第一旋转轴线(i)和所述第二旋转轴线(ii)之间的间距。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致动驱动器(170)的电动机(172)和所述第二致动驱动器(160)的齿轮机构(174)完全布置在所述第三旋转轴线(iii)下方。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当将所述座椅框架(120)和所述靠背(104)改变到所述倾斜位置时,座椅表面相对于竖直方向(z)的倾斜角度改变的量与所述靠背(104)相对于所述竖直方向(z)的倾斜角度改变的量相同。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致动驱动器(160)具有电动机(162)、齿轮机构(164)、主轴螺母和主轴(166)。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致动驱动器(160)的电动机(162)和/或所述第一致动驱动器(160)的齿轮机构(164)布置在所述第四旋转轴线(iv)的前方。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致动驱动器(160)以角度可调的方式并且优选地直接将所述后连杆(146)和所述基座(110)彼此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特别是为了提供座椅表面倾斜调节器,座椅表面装饰载体可枢转地铰接到所述座椅框架(120),特别是围绕第六旋转轴线(vi),并且所述座椅表面装饰载体和所述座椅框架(120)之间的角度通过第三致动驱动器(180)可调节。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10)具有适配器(116),特别是所述适配器(116)形成或固定在呈纵向调节器形式的基座(110)的座椅轨道(112)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纵向调节器具有至少一个座椅轨道(112)和地板轨道(114),所述地板轨道能够连接到车辆地板,并且所述座椅轨道(112)在所述地板轨道上可移位地被引导,并且所述纵向调整器具有第四致动驱动器(190),用于使所述座椅轨道(112)相对于所述地板轨道(114)移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