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建筑照明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
背景技术:
1、通常情况下,一些建筑室内的灯具一般是突出设置在立面墙或者天花板上。这类灯具在建筑室内设计时通常需要一并进行考虑,不利于建筑室内装修的整体性设计。且灯具长时间突出于天花板或者立面墙外,容易挂灰尘和挂蜘蛛丝,不便于灯具清洁的同时,也影响建筑室内美观度和洁净度。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用于提升建筑室内环境的洁净程度以及满足不同用户对于不同灯光的需求。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包括:
3、建筑构件,所述建筑构件开设有容纳腔;
4、灯具,所述灯具设于所述容纳腔内;
5、遮盖结构,所述遮盖结构包括驱动组件和盖板,所述盖板和所述驱动组件连接,所述驱动组件用于驱使所述盖板运动以遮盖或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
6、控制组件,所述控制组件与所述灯具、所述驱动组件电连接,所述控制组件用于接收控制信号并控制所述驱动组件驱使所述盖板运动,以及,所述控制组件还用于在所述盖板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时控制所述灯具启动,以及在所述盖板遮盖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时控制所述灯具关闭。
7、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驱动组件包括电机及活动件,所述电机设于所述建筑构件,所述活动件连接所述电机与所述盖板,所述活动件用于在所述电机的驱动作用下,带动所述盖板运动。
8、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活动件为升降件,所述升降件用于在所述电机的驱动作用下,沿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方向上发生升降,使所述盖板顶出所述容纳腔的开口以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或者使所述盖板沿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方向回落以至少遮盖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
9、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活动件为转动件,所述转动件用于在所述电机的驱动作用下带动所述盖板转动,以遮盖或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
10、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活动件用于在所述电机的驱动作用下,带动所述盖板沿第一方向滑动,以遮盖或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
11、其中,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方向成角度设置。
12、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控制组件包括信号接收模块及主板,所述信号接收模块、所述灯具以及所述驱动组件均与所述主板电连接,所述信号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控制信号,所述主板用于根据所述控制信号控制所述驱动组件驱使所述盖板运动,以及根据所述控制信号在所述盖板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时控制所述灯具启动,以及在所述盖板遮盖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时控制所述灯具关闭。
13、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控制组件还包括灯具调节模块,所述灯具调节模块设于所述主板上且与所述主板以及所述灯具电连接,所述灯具调节模块用于在所述灯具启动时调节所述灯具的光照效果。
14、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灯具调节模块至少包括光强调节模块、颜色调节模块、定时模块中的一种。
15、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灯具包括照明部和转动部,所述转动部、所述照明部均与所述控制组件电连接,且所述转动部可转动连接于所述照明部,所述转动部用于在所述盖板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时,控制所述照明部的转动角度,以使至少部分所述照明部朝向所述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
16、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包括多个所述建筑构件,至少其中一所述建筑构件上设有所述容纳腔和所述灯具,其余的位于所述灯具的光照范围内的所述建筑构件上设有反射层,所述反射层用于反射所述灯具发出的光线。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8、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通过在建筑构件上开设容纳腔,将灯具设置在容纳腔内,利用遮盖结构遮挡或开放至少部分的容纳腔的开口,且控制组件分别与灯具以及遮盖结构的驱动组件电连接。控制组件不仅能控制灯具与遮盖结构的开启和关闭,还能控制遮盖结构对于容纳腔的开口的遮挡效果。当遮盖结构完全遮挡容纳腔的开口时,实现了灯具在建筑室内的隐藏。这样,能够自动控制遮盖结构对容纳腔的开口的遮蔽情况,不仅有利于建筑室内整体的装修设计,还减少灯具挂上灰尘和挂上蜘蛛丝,便于灯具清洁的同时还提升了建筑室内的整体美观度和整洁度。
1.一种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包括电机及活动件,所述电机设于所述建筑构件,所述活动件连接所述电机与所述盖板,所述活动件用于在所述电机的驱动作用下,带动所述盖板运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件为升降件,所述升降件用于在所述电机的驱动作用下,沿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方向上发生升降,使所述盖板顶出所述容纳腔的开口以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或者使所述盖板沿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方向回落以至少遮盖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件为转动件,所述转动件用于在所述电机的驱动作用下带动所述盖板转动,以遮盖或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件用于在所述电机的驱动作用下,带动所述盖板沿第一方向滑动,以遮盖或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组件包括信号接收模块及主板,所述信号接收模块、所述灯具以及所述驱动组件均与所述主板电连接,所述信号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控制信号,所述主板用于根据所述控制信号控制所述驱动组件驱使所述盖板运动,以及根据所述控制信号在所述盖板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时控制所述灯具启动,以及在所述盖板遮盖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时控制所述灯具关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组件还包括灯具调节模块,所述灯具调节模块设于所述主板上且与所述主板以及所述灯具电连接,所述灯具调节模块用于在所述灯具启动时调节所述灯具的光照效果。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调节模块至少包括光强调节模块、颜色调节模块、定时模块中的一种。
9.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包括照明部和转动部,所述转动部、所述照明部均与所述控制组件电连接,且所述转动部可转动连接于所述照明部,所述转动部用于在所述盖板开放至少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时,控制所述照明部的转动角度,以使至少部分所述照明部朝向所述部分所述容纳腔的开口。
10.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隐藏式灯具的建筑包括多个所述建筑构件,至少其中一所述建筑构件上设有所述容纳腔和所述灯具,其余的位于所述灯具的光照范围内的所述建筑构件上设有反射层,所述反射层用于反射所述灯具发出的光线。
